保险责任认定不清导致的理赔难题
发表于2025-03-12
分类: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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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孙女士购买了一份综合意外险,保险条款中对意外的定义为“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一次,孙女士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滑倒,导致腿部骨折。她认为这属于意外事故,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孙女士滑倒的主要原因是患有眩晕症,此次摔倒并非单纯的意外,而是疾病因素引发,因此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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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例的核心在于对保险责任的认定。保险条款对意外有明确的界定,孙女士的情况虽看似意外滑倒,但根本原因是疾病,不符合保险合同中对意外事故的定义。这表明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准确理解保险责任范围,避免因主观认知与合同条款不一致而产生理赔纠纷。
风险提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逐字逐句研读保险责任条款,明确哪些情况属于保险保障范围,哪些属于免责范围。对于模糊不清的条款,及时要求保险公司解释说明,确保自己清楚知晓权益和责任。